一、無證駕車肇事逃逸會怎麼處罰?
無證駕駛肇事逃逸應當視具體情節輕重,依據以下條款進行處罰:
1、新交法裏無證駕駛處罰: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對於未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的,無論駕駛人在行駛過程中違法與否,均不得繼續駕駛該車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駕駛人提供駕駛證。根據所提供駕駛證的不同情形分別進行處理。
a)如若提供的駕駛證真實、合法並且在駕駛時無任何違法行爲的,給予警告或 20-200元的罰款,及時退還機動車;
b)如若提供的駕駛證真實、合法但在駕駛時有違法行爲的,根據其違法的情況和未隨身攜帶駕駛證一併予以處罰,並及時退還機動車;
c)如駕駛人不能提供真實、合法的機動車駕駛證,視爲無證駕駛,可按照以上情形處罰。
2、無證駕駛撞人的處罰規定
無證駕駛撞人,構成交通肇事罪,一般來說沒有加重情節的話應該判刑3年以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交通事故逃逸的處理
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行爲,根據不同情況,分別做如下處理:
1.對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200元到2000元罰款,可以並處15以下拘留.
2.對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沒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外,由公安機關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3.對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並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外,由公安機關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並終生不得重新領取機動車駕駛證.
二、交通事故逃逸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
第一百零一條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九十二條 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當事人故意破壞、僞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機動車交通事故快速處理辦法(試行)》
第十三條 對肇事逃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對駕駛人處以2000元以下罰款,並處15日以下行政拘留,記12分;保險公司按規定應於次年上浮逃逸車輛保險費。
綜上所述,如果司機沒有駕駛資歷就藉着自己平時開車的實際技巧是不合法的,因爲國家就不能知曉這些司機是不是真的有能力面對道路的實際狀況,所以如果出現了事故被發現是無證駕駛的話必然會進行嚴厲的處罰的,除了罰金以外還可能會涉及到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