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酒後肇事逃逸是否全責?
酒後肇事逃逸是需要負全責的,根據交通法規定,事故責任劃分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爲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
除規定肇事逃逸負全責外,無證、無牌、酒駕、醉駕行爲本身並不必然導致事故,不是造成事故發生的原因,只按無證無牌等處罰,不作爲責任判定的依據。就算是逃逸,如果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也可以減輕責任。
醉駕可處1000-2000元罰款,吊銷駕照5年,處6個月以下拘役。
醉酒後駕車往往造成嚴重交通事故,肇事司機和車主一般要承擔完全責任.但也不能因此認爲,酒駕者在任何情況下都要承擔完全責任
1 大於等於20毫克/100毫升、小於80毫克/毫升的是屬於酒後駕車:扣6分、暫扣駕駛證3個月、罰500元。
2 大於等於80毫克/100毫升的就是醉酒駕車:扣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罰2000元、再加上15日的行政拘留。
也就是說他能夠歸納到醉酒駕駛。那麼原則上是他要承擔這次事故的全部責任。這個是有章可查的。
二、根據交法第十七條規定;
當事人有違章行爲,其違章行爲與交通事故有因果關係的,應負交通事故責任,
第十九條規定;
一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爲造成交通事故的,有違章行爲的一方負全責任。
二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爲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違章行爲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負主要責任,另一方負次要責任,違章行爲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相同,雙方負同等責任。
三方以上當事人的違章行爲在交通事故的,根據各自的違章行爲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劃分責任。
在當代社會酒後駕駛和醉酒駕駛,他還是有一個程度方面的區別的,醉酒駕駛的話,處罰的力度更加的嚴重,但是也不可否認的是,酒後駕駛機動車輛逃逸的狀況之下,需要負擔所有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