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發生後,我們都是會想辦法解決,解決交通事故過程中應當注意的問題有哪些?交通事故處理中注意哪些問題可以快速處理事故、避免糾紛?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內容,詳情請看下文。
解決交通事故需要注意的兩個問題
一、快速處理交通事故需要注意的問題
第一,什麼樣的事故可以“私了”?
新法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重大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故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自行協商解決損害賠償事宜,即自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這就意味着,一些小的交通事故可以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私了”,而不必透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具體地說,雙方當事人對事故的責任沒有爭議,就可以填寫協議書或者文字記錄,共同簽名後立即撤離現場,並經過協商賠償數額和賠償方式,“私了”就非常方便。如果雙方當事人均辦理了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可以根據記錄的交通事故協議書,向保險公司索賠。
第二,什麼樣的事故不能“私了”?
如果雙方當事人對事故事實、發生事故的原因有爭議,或者造成人員傷亡的,就應該立即報警。此外,新法還規定了以下6種情況,當事人應當保護現場並立即報警,不能隨意“私了”:
1.機動車無號牌、無檢驗合格標誌、無保險標誌的;
2.司機無有效駕駛證的;
3.司機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的;
4.當事人對事故事實或者成因有爭議的;
5.車輛不能自行移動的;
6.碰撞建築、公共設施或者其他設施的。
二、解決其他交通事故的兩大關鍵問題
一是交通事故發生以後,如果事故損害比較大或對事故的成因有爭議的話,無論是事故的哪一方,都應該在最短的時間內報警、保護現場、搶救傷者。
二是必須要有證據意識。一起交通事故發生後,歸結到最後,總要有一個明確的結論或者責任,哪些是要負刑事責任的、哪些是要負民事責任的、哪些損失是可以認定或不可認定的、哪些需要你承擔的、哪些是對方承擔的,都必須靠證據來說話。
以上是小編整理的解決交通事故應當注意的幾個問題,相信透過上述內容的學習,在遇到交通事故時應該能妥善處理,希望上述內容能夠幫到你,謝謝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