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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工勞動合同約定期限最多爲六個月。“臨時性崗位”是以時間爲節點,指存續時間不超過六個月的工作崗位;國家政策爲了保護所有勞動者的平等權益,推行同工同酬的政策,所以正式工和臨時工的差別在待遇上已經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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