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當前位置:普法知識館>其他法律>法律顧問>法律>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應當留下什麼

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應當留下什麼

普法知識館 人氣:7.22K
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應當留下什麼
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應當留下什麼
1、家庭暴力以加害行爲人連續性以及操作的隱蔽性爲主要特徵。
2、有些受害者因缺乏多次累積的傷情原始記錄和法醫鑑定依據,致使民事調解和訴訟困難,受害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及時保護。
3、爲防止這一情況的出現,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應在48小時內,向所在地的公安機關報案,並請求他們開具驗傷通知書,到指定的醫院驗傷,或到司法鑑定機構做鑑定。
4、在驗傷鑑定後應儲存好醫院的診斷證明和鑑定結論, 如果是透過多次的驗傷或鑑定,應將每一次的醫院診斷證明和司法鑑定部門的鑑定結論儲存好,無論是輕微傷還是重傷,留下這些證據有利於今後有關部門處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