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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企業營業期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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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企業營業期限起
改制後的企業關於營業執照的問題

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工商企業、個體經營者的准許從事某項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其格式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統一規定。其登記事項爲:名稱、地址、負責人、資金數額、經濟成分、經營範圍、經營方式、從業人數、經營期限等。營業執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應當置於公司住所或營業場所的醒目位置,營業執照不得僞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沒有營業執照的工商企業或個體經營者一律不許開業,不得刻制公章、簽訂合同、註冊商標、刊登廣告,銀行不予開立帳戶。


而在企業改制中是需要提交營業執照的,此外還需要以下材料


1、《企業變更(改制)登記(備案)申請書》(內含《企業變更(改制)登記申請表》、《變更後單位投資者(單位股東、發起人)名錄》、《變更後自然人股東(發起人)、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夥企業合夥人名錄》、《變更後投資者註冊資本(註冊資金、出資額)繳付情況》、《企業法定代表人登記表》、《董事會成員、經理、監事任職證明》、《企業住所證明》等表格。


2、主辦單位或主管部門批覆,職工(代表)大會決議;


3、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一份,請全體股東親筆簽字;有法人股東的,要加蓋該法人單位公章);


4、產權界定檔案(集體所有制企業或產權不清晰的全民所有制企業提交);


5、原企業資產評估報告並應提交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核準或備案檔案;


6、驗資報告;股東新增投資以非貨幣方式出資的,應提交評估報告(涉及國有資產評估的,應提交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核準或備案檔案)及法定驗資機構對評估結果和辦理財產轉移手續進行驗證的報告;


7、股東資格證明;


8、《指定(委託)書》;


9、《企業名稱變更預先覈准通知書》及《預覈准名稱投資人名錄表》;


10、改制企業《營業執照》正、副本;


從上面這些材料中可以看出來,營業執照對於企業改制是不可缺少的,在改制所需要的材料中是必須要具備營業執照的,而對於企業改制後營業執照需要變更嗎這個問題也是可以找到答案的,企業改制後對於營業執照也要做出相應的變化,這也是爲了後續能夠好的處理有關於企業的問題,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