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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刑法對濫伐林木罪立案是怎麼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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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刑法對濫伐林木罪立案是怎麼規定的?
現行刑法對濫伐林木罪立案是怎麼規定的?
專業律師法律分析:
現行刑法對濫伐林木罪立案標準規定如下:濫伐十至二十立方米以上的;濫伐幼樹五百至一千株以上的。在“10至20立方米”和“幼樹500至1000株”兩者之間是選擇關係而非並列關係,只要達到其中之一的標準要求便可構成濫伐林木罪。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條第一款、第二款
盜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量特別巨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違反森林法的規定,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