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當前位置:普法知識館>其他法律>法律顧問>法律>聽證程序規定

聽證程序規定

普法知識館 人氣:9.11K
聽證程序規定

在執行階段,如果當事人申請聽證的,人民法院是可以舉行聽證會的,需要選出與案件無關的第三人蔘加聽證,然後舉行聽證會,聽取參加人的意見。那麼,民事聽證程序是怎樣的呢?今天,本站網小編整理了以下內容爲您答疑解惑,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聽證程序規定

行政處罰聽證依照以下程序組織:
(一)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在行政機關告知後三日內提出;
(二)行政機關應當在聽證的七日前,通知當事人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
(三)除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或者個人隱私外,聽證公開舉行;
(四)聽證由行政機關指定的非本案調查人員主持;當事人認爲主持人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有權申請回避;
(五)當事人可以親自參加聽證,也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代理;
(六)舉行聽證時,調查人員提出當事人違法的事實、證據和行政處罰建議;當事人進行申辯和質證;
(七)聽證應當製作筆錄;筆錄應當交當事人審覈無誤後簽字或者蓋章。
TAG標籤:#訴訟仲裁 #聽證 #訴訟管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