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當前位置:普法知識館>其他法律>法律顧問>法律>破壞監管秩序罪判幾年

破壞監管秩序罪判幾年

普法知識館 人氣:2.4W
破壞監管秩序罪判幾年
破壞監管秩序罪判幾年
三年以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條的規定,依法被關押的罪犯,有下列破壞監管秩序行爲之一,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毆打監管人員的
(二)組織其他被監管人破壞監管秩序的
(三)聚衆鬧事,擾亂正常監管秩序的
(四)毆打、體罰或者指使他人毆打、體罰其他被監管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