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行爲人應該接受何種處罰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節決定的。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詐騙罪主犯初犯可以判緩刑嗎
按相關法律規定,只要符合緩刑的情形,依然可以判緩刑。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72條,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18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75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其居住社區沒有重大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間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需執行第74條,對於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於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