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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律規定,貸款人連續6個月以上未還款,銀行就有權將此事付諸法律判決。
透過司法程序處理抵押房產時,房產的共有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
所得金額要先支付處理過程發生的費用,再扣除應繳稅款,之後償還銀行的債權本息、違約金、賠償損失。
如有剩餘,交還貸款人,不足以支付違約金、賠償金的部分,銀行有權向貸款人繼續追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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