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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就相同或類似商品申請註冊顏色組合商標。與他人已經註冊的顏色組合商標相同或類似。容易導致混淆的。不予註冊;
2、就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註冊顏色組合商標。與已經在中國註冊的馳名顏色組合商標相同或近似。並容易產生混淆的。不予註冊;
3、申請註冊的顏色組合商標不符合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的規定。不予註冊;
4、就相同或類似商品申請註冊顏色組合商標。與他人已經註冊的文字、圖形、字母。數字商標相同或類似。容易導致混淆的。也應當不予註冊;
5、其他不予註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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