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債的過程中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合同約定仲裁節約時間
立完案,法院查封對方財產後,企業應充分準備材料,積極應訴,使判決能儘可能地保護債權人的合法利益,只有證據充足,法院才能支援債權人的訴訟請求。訴訟階段,按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一審一般是6個月,二審是3個月,兩審終審。利用審限轉移資產、拖延時間是債務人逃避債務的慣常手法。這對一些急於要錢的當事人來說是比較難受的。
面對法院時效上的問題,一些對現金流動要求比較高的當事人也可在最初籤合同時與對方約定發生問題時透過仲裁解決,明確約定仲裁地點及仲裁庭,仲裁一裁生效便可以申請執行,不需要經過二審,如此,可滿足時間快捷的要求。
注意申請強制執行時效
申請強制執行的期限是兩年,如果超過法定期限不申請執行,就喪失了強制執行申請權。
我們拋開法律上面的一些規定來說,父母肯定是要受到牽連的,因爲一般父母知道了自己的子女在外面有麻煩的話,肯定是透過任何的辦法也要幫助該子女去填補這一漏洞的。但是在法律上來說,成年的子女自己在外面欠的債,父母沒有幫助其償還的這種義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