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鋪租賃合同糾紛起訴需要什麼材料
商鋪租賃合同糾紛打官司需要準備的材料
1、原、被告的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明材料,有身份證、常口資訊、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等;
2、原、被告租賃合同關係的證明材料:租賃合同,中介簽訂的居間合同等;
3、租賃房屋系合法出租的材料:房產證、土地使用權證、公房租賃證等;
4、原告按約履行義務的證明材料:比方租金收條、打款記錄等;
5、被告未按約履行義務的證明材料:催其履行的通知函、律師函等。
綜上所述,店面租賃違約後,如果違約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對方可以找有關部門調解仲裁,在這些手段都無效的情況下才能考慮打官司。如果涉及的賠償數額不大,打官司是沒有必要,畢竟打官司也會花費訴訟費用和律師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