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普法知識館!
>
《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五條
公安機關處理交通事故的職責是:處理交通事故現場、認定交通事故責任、處罰交通事故責任者、對損害賠償進行調解。第十七條
公安機關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後,應當根據當事人的違章行爲與交通事故之間的因果關係,以及違章行爲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認定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
圖文推薦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