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了離婚男方是否要賠償
我國法律,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1年內或中止妊娠後6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此規定也不是絕對的。有如下情況是,法官可能會支援男方在女方懷孕期間起訴:
(一)女方懷孕系婚後與他人通姦所致;
(二)男方受虐待,不堪忍受的;
(三)一方對他方有危害生命、人身安全等情形的。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