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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的合同詐騙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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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的合同詐騙手段

買賣交易中。雖然敲定了合同範本或者正式簽約,但履行中或是字裏行間都會有不同的“祕密”蠢蠢欲動。那些看不見的紕漏,隱藏着的防不勝防的詐騙手段,都有可能讓您遭受巨大損失。接下來本站小編將爲大家介紹常見的買賣合同詐騙手段。

1、僞劣產品替代履行

在簽訂買賣合同時,欺詐方出示真實的質量較高的樣品,而在履行時卻代以質量低劣的僞次品。

2、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

當事人一方在自身無履約能力或雖有一定履約能力的情況下,自訂立合同起,就根本沒有履行合同的誠意,而是想透過欺詐手段使對方履行合同。在騙取對方履行合同之後,非法佔有對方履行的錢或產品,而自己卻不再履行合同,使對方造成重大損失。

3、僞造產品的質量鑑定證明或標誌

供方本無產品或產品質量不合格,但爲騙取貨款,引誘對方簽訂合同,僞造產品的質量鑑定證明或標誌,合對方看過之後信以爲真而訂立合同,在對方作出履行之後,供方則不再對等做出履行,溜之大吉。

常見的合同詐騙手段 第2張

4、假冒註冊商標商品誘籤合同

一方當事人爲了誘使對方簽訂合同,騙取錢財,將自己的僞劣產品假冒爲註冊商標商品,對方由於信任註冊商標商品而與之簽訂合同,在履行合同之後,才發現上當受騙。

5、謊稱專利產品

當事人一方(供方)謊稱自己的產品爲專利產品或名優產品,利用對方資訊不靈,交通閉塞,缺乏經驗,對"專利"或"名優"產品的神祕感或信任感而使用權其陷入錯誤的認識。供方在對方意思表示不真實的情況下,與其簽訂合同,以推銷自己的僞劣產品。

6、盜用其他單位名稱

一方當事人透過非法途徑盜取其他單位的公章或合同專用章或空白合同書,在對方當事人不知自己爲無權訂約人的情況下,爲了獲取非法利益,而與對方當事人簽訂買賣合同,獲取對方當事人履行的錢或物。

7、假單位欺騙

所謂假單位,又稱"皮包公司",是指根本不存在或未經合法註冊的單位。這樣的單位沒有註冊資金、沒有固定的場所,沒有經營管理設施,甚至連從業人員都有是虛假的。社會上極個別不法分子往往就是利用私刻公章或合同專用章,騙取營業執照成立所謂的"假單位",然後冒充某單位董事長或業務經理的名義與被欺詐方簽訂合同,待對方做出履行或預付款項後,攜帶錢財逃之夭夭。

常見的合同詐騙手段 第3張

8、虛假價格欺詐

供方使需方在陷入錯誤認識的情況下與之訂立合同,從中獲取不法利益。這種欺詐手法一般是透過所謂的"大削價"、"大甩賣"、"大清倉"活動實現的。

9、長線大魚欺詐

所謂長線大魚,即"放長線釣大魚"。這種欺詐手段的特徵:

一是欺詐方在實施欺詐行爲之前已先與被欺詐方簽訂履行了幾份小額合同,付小額定金,且履約積極、順利,製造本身履約能力強、重合同守信譽的假象,騙取對方信任。然後謊稱因生產生活需要,簽訂大額買賣合同,騙取大量貨物或錢款。

二是欺詐方對被欺詐方非常瞭解,而被欺詐方對欺詐方的瞭解一裔是假象。待上當受騙後,方知欺詐方原來所說純屬謊言。

三是在實施欺詐行爲之後,欺詐方往往逃避或隱藏起來。

10、買賣雙重欺詐

這是一種古老傳統且較難識別的欺詐手法。其特徵:

一是欺詐方先後以賣方和買方兩種身份出現。即欺詐方先派人以賣方或推銷方的身份出現,意欲出賣某種商品,使受欺騙詐方產生有人出賣某種商品且價格較低的現象。然後欺詐方再多次派人以買方或求購方的身份出現,使被欺詐方又產生有多人要買這種商品且價格較高的假象。

二是受欺詐方是一些開業不久,但又賺錢心切的企業。由於缺乏簽約交易經驗,這些新企業很容易上當受騙。

三是欺詐方在與受欺詐方簽訂完某種買賣合同,受欺詐方付清貸款後,就攜款逃走。買賣合同的反欺詐,無論對企業、個人還是對社會都有重要意義。

實踐證明,如果遇到合同詐騙,應當由具備一定法律知識和工作經驗的律師來處理,這樣既可以防範法律糾紛,也可以更好地解決法律糾紛,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經濟損失,有效地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權益。爲了更好地幫您解決合同詐騙問題,防止陷入法律誤區,您可以透過本站委託當地有經驗的律師爲您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使您的合法權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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