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公司股東怎麼退出公司?
1、股權轉讓,如果受讓方是公司股東,那麼可以直接轉讓。
2、公司減資,透過公司減資來實現股東退出,其實質是公司回購了退出股東的出資。
3、要求公司回購,要求公司以合理價格回購股東所持有的股份需要滿足公司法所規定的條件。
4、解散公司。
5、破產清算退出。
二、股東抽逃出資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一)超過法定出資期限,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虛假出資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並佔其應繳出資數額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股東虛假出資數額在三百萬元以上並佔其應繳出資數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二)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抽逃出資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並佔其實繳出資數額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股東抽逃出資數額在三百萬元以上並佔其實繳出資數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三)造成公司、股東、債權人的直接經濟損失累計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四)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致使公司資不抵債或者無法正常經營的;
2、公司發起人、股東合謀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的;
3、兩年內因虛假出資、抽逃出資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的;
4、利用虛假出資、抽逃出資所得資金進行違法活動的。
(五)其他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情形。
三、股東有哪些應盡義務?
1、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
2、按時足額繳納出資,不得抽逃出資;
3、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4、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如果公司沒有解散或者被破產清算,正常情況下股東想要退出公司的話,比較常見的操作方式就是股權轉讓,不過,股權轉讓的時候應該召開股東大會,而且同等條件下內部的股東具有優先購買權,退出公司以後,股東不享有任何權利,也不再承擔任何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