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貨品無償贈與合同的內容是什麼?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爲明確雙方本次贈予房屋行爲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並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1、甲方決定將_________住房,無償贈予乙方,乙方同意接受此贈予。
2、甲方保證其對上述房屋所有權。
3、甲方保證本次贈予並無惡意,並保證乙方擁有所有權。
4、乙方無需向甲方支付任何費用。
5、甲方如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應承擔違約責任。並向乙方賠償一切損失。
6、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協議在雙方簽字後生效,生效後甲方無權再收回房屋。
甲方(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五條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一百八十七條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等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第一百八十八條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交付贈與的財產的,受贈人可以要求交付。
第一百八十九條因贈與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贈與的財產毀損、滅失的,贈與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一百九十條贈與可以附義務。
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
第一百九十一條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不承擔責任。附義務的贈與,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在附義務的限度內承擔與出賣人相同的責任。
贈與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證無瑕疵,造成受贈人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一百九十二條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對於貨品無償贈與的行爲,顯然是屬於當事人之間的協商認定情況,在達成一致意見後可以簽訂合同或者協議,其目的在於對相關情況進行說明,特別是在無償贈與貨品後的違約情況,或者相關法律責任需要明確責任人,避免發生矛盾糾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