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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欺騙的手段,透過矇蔽,迷惑受害人,使其沒有真正瞭解合同內容,這樣的情況下,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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