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環境污染責任認定是怎樣的
環境污染責任有以下構成要件:
(1)作爲和不作爲;
(2)包括生活環境污染和生態環境污染。
2、須有客觀損害事實;
3、違法行爲與損害事實須有因果關係。
只要證明企業已經排放了可能危及人身健康的有害物質,而公衆的人身健康在排污後受到或者正在受到危害,就可以推定這種危害是由該排污行爲所致。
二、環境污染責任如何分配
1、兩個以上污染者污染環境:污染者承擔責任的大小,根據污染物的種類、排放量等因素確定;
2、因第三人的過錯污染環境造成損害的:
(1)被侵權人可以向污染者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第三人請求賠償;
(2)污染者賠償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三、環境污染責任的類型有哪些
1、轉基因農產品污染侵權行爲;
2、水污染侵權行爲;
3、大氣污染侵權行爲;
4、固體廢棄物污染侵權行爲;
5、海洋污染侵權行爲;
6、能量污染侵權行爲;
7、有毒有害物質污染侵權行爲;
8、環境噪音污染侵權行爲;
9、生態損害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