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單方面覺得過不下去,沒有感情破裂證據,可以起訴離婚嗎?
-杭州婚姻律師
當事人諮詢:李律師,我們現在的婚姻狀態是兩地分居,我和孩子生活在杭州,我上班,接送孩子幼兒園。男方每月出2000元孩子的學費。我們之間沒有出軌,沒有爭吵,只是覺得生活沒有希望。經濟、生活和精神上都得不到幫助,感覺二適合自己過,我想離婚,想爭取到孩子撫養權。我該怎麼辦?
杭州離婚律師李曉娟解答:
離婚有兩種方式,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
如果您與對方不能達成協議離婚的一致意見,您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
關於離婚:
原則上,如果一方要求離婚的意願十分強烈,意志十分堅定,即使第一次起訴法院判決不予離婚,在沒有新情況、新理由的情況下,原告可以在六個月後再次起訴,第二次起訴離婚的話,法院判決准予離婚的機率會比較大。
關於撫養權:
關於孩子的撫養權,兩週歲以下原則上跟母親,兩到八週歲的要綜合考量雙方的各種情況,進行綜合判定。八週歲以上的會尊重孩子的意願。
根據李曉娟律師訴訟經驗判斷,您的孩子在上幼兒園,且一直和您一起生活,且您有撫養能力,保持現在的情況,撫養權判給您的可能性比較大。
法院在判定子女撫養權歸屬時考量的主要因素包括父母經濟能力、學歷、子女原生活環境、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學歷和撫養意願等多方面因素。總體原則就是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長。
如果您決定訴訟離婚,如果您需要在杭州起訴離婚,建議委託專業離婚律師。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 1080 條: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係。
《民事訴訟法》
第127條 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
(一)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屬於行政訴訟受案範圍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訴訟;
(二)依照法律規定,雙方當事人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三)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由其他機關處理的爭議,告知原告向有關機關申請解決;
(四)對不屬於本院管轄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對判決、裁定、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當事人又起訴的,告知原告申請再審,但人民法院准許撤訴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規定,在一定期限內不得起訴的案件,在不得起訴的期限內起訴的,不予受理;
(七)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係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