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當前位置:普法知識館>法律生活>婚姻家庭>遺產繼承>根據法律規定口頭遺囑如何處理?

根據法律規定口頭遺囑如何處理?

普法知識館 人氣:1.19W

一、根據法律規定口頭遺囑如何處理?

根據法律規定口頭遺囑如何處理?

根據法律規定口頭遺囑的處理是如果口頭遺囑是有效的,那麼直接執行口頭遺囑當中的內容。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消除後,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條 下列人員不能作爲遺囑見證人:

(一)無民事行爲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見證能力的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

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爲配偶所有,其餘的爲被繼承人的遺產。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

就口頭遺囑的形式個人認爲是有效的,對其內容是否剝奪了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份額,或者處分了他人的財產,如夫妻共同財產、家庭共同財產。如果遺囑被認定無效,則按照法定繼承處理。

二、口頭遺囑能撤銷公證遺囑麼

首先,我國法律有明確規定,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牴觸的,以最後的遺囑爲準。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可見,公證遺囑因爲由國家公證機關依法進行了公證,其效力明顯高於自書、代書、錄音及口頭遺囑,公民不得以自書、代書、錄音及口頭遺囑的形式撤銷、變更已經公證的遺囑。

其次,公證機關代表國家行使證明權,其所辦理的遺囑公證,具有真實、可靠、方式嚴格、證明力強的特點,可以有效杜絕繼承人、代書人、見證人和其他利害關係人對遺囑內容進行僞造和篡改,具有無可爭執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可靠的證據性。

再次,辦理公證遺囑過程中,公證員既是公證人,又是現場見證人,還可以是立遺囑人的代書人和遺囑的保管人,可以確保遺囑機密,從而使遺囑確定的內容得到及時、公正的履行。

當代社會如果存在着法律當中所規定的危急關頭下可以訂立口頭遺囑,主要是有一些人員在病危之際,想要將自己的財產作出分配。這個是把你當成所允許的,但是必須是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現場見證,否則無法說明清楚。

TAG標籤:#口頭 #遺囑 #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