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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可以去民政局辦理婚前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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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可以去民政局辦理婚前協議
律師解析:不需要去民政局辦理婚前協議。
婚前財產協議只要符合法律規定,不存在違法內容,雙方意思表示真實即產生法律效力,但須締結婚姻關係的雙方簽字確認,和簽訂的地點是沒有任何關係的。
婚前協議也不需要去民政局備案,只要雙方認可,即具有約束力,不能隨意反悔。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