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普法知識館!
>
戀愛期間男朋友給女方錢分手後一般是不可以要回。戀愛期間一方給予一方的錢財的,視爲正常的贈與關係。如果存在嚴重侵害贈與人或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贈與人在可以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一年內行使撤銷權。《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圖文推薦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