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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分公司需要登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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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申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備案申請表》(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本人簽字);
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被委託人的權限、委託期限。
(3)分公司《營業執照》副本的複印件;
(4)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公司設立分公司必須報經批准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檔案或者許可證書複印件;
(5)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的複印件。
(6)其他材料。
撤銷分公司的提交分公司的《准予註銷登記通知書》複印件,分公司變更名稱的,提交分公司的名稱《准予變更登記通知書》複印件和分公司變更後《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公司增設、撤銷分公司,分公司變更名稱,公司申請備案適用本規範。
分公司經公司登記機關准予設立(註銷/變更)登記後,公司應當在30日內持分公司營業執照副本的複印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該分公司的備案手續。
《公司備案申請表》、《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可以透過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中國企業登記網》下載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領取。
以上各項未註明提交複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複印件的,應當註明“與原件一致”並由公司加蓋公章。
法律依據《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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