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賣方): 身份證: 乙方(買方): 身份證: 一、甲乙雙方所確認買賣漁船爲 號。其船舶所具備條件如下: 1、船舶登記所有人爲 ;所佔股權爲 %。 2、買賣標的物漁船爲乾淨船。甲方確保所賣出的漁船沒有被司法部門查封和扣押;沒有被相關部門和單位個人抵押;沒有用本漁船進行擔保;沒有第三人對本船提出船舶優先權的訴求保全 3、隨船的`有效證書有:漁船所有權登記證書;船舶國籍登記證書;船舶檢驗證書;船舶捕撈許可證書;船舶捕撈輔助許可證書。 4、船舶主要參數:船長 ;寬 ;深 ; 船質 ;主機型號 ;主機功率 。造船地點 ,下水時間 。 二、甲乙雙方協商買賣漁船成交爲 人民幣。 三、買賣漁船成交後,乙方負責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過戶轉籍,甲方有義務配合。 四、買賣漁船交船時間地點; 1、交船時間: 2、交船地點: 五、本漁船買賣行爲和約定合同是甲乙雙方在自願基礎上的民事行爲和民事合同,受民法典的制約。 六、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如有爭議,可向制定法院:大連海事法院。 七、本合同一式三,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登記機關留存一份(已備所有權變更登記用)複印件無效。 甲方: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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