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當前位置:普法知識館>法律經濟>賠償標準>工傷賠償標準>小孩受傷家長誤工費要求賠償是否能夠得到支援?

小孩受傷家長誤工費要求賠償是否能夠得到支援?

普法知識館 人氣:2.95W

小孩受傷家長誤工費要求賠償是否能夠得到支援?

一、小孩受傷家長誤工費要求賠償是否能夠得到支援?

按照《人身損害解釋》對誤工費的規定,一般情況下,未成年人沒有勞動收入,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陪護產生的誤工費,難以得到法院的支援。但如上所述,未成年人受傷休息期間是必須受到監護的,這就產生了法律規定與現實需要之間的矛盾,也是本案上訴的主要原因,需要法官運用合理的解釋方法解決。針對《人身損害解釋》關於誤工費的主體適用範圍狹窄,不能細緻保護無行爲能力及限制行爲能力的未成年受害人,根據全部賠償原則,應採用目的性擴張解釋方法,將受害者爲未成年人時,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的誤工損失視爲未成年人的誤工損失。

二、其他法律規定

父母不是受害人,不能要求誤工費。但是由於未成年人受傷一般需要家人的照顧,根據《解釋》的規定,對於家人照顧產生的護理費,若家人中是因此而產生的誤工的參照其誤工標準賠償,不存在誤工標準或者是僱請護工護理的,按照護工的標準進行賠償。所以,若非從護理角度考慮,對於未成年人受傷不存在誤工費的情況,但是若因受傷課業受影響而需要補課的合理費用,則也需要由侵權人承擔。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的規定,若因發生人身損害賠償的侵權行爲一般需要承擔下列費用: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

根據《解釋》的規定:

對於家人照顧產生的護理費,若家人中是因此而產生的誤工的參照其誤工標準賠償,不存在誤工標準或者是僱請護工護理的,按照護工的標準進行賠償。所以,若非從護理角度考慮,對於未成年人受傷不存在誤工費的情況,但是若因受傷課業受影響而需要補課的合理費用,則也需要由侵權人承擔。

誤工費是指賠償義務人應當向賠償權利人支付的受害人從遭受傷害到完全治癒這一期間(誤工時間)內,因無法從事正常工作而實際減少的收入。

未滿十八週歲的未成年人爲無民事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不具備勞動法上的勞動主體資格,不能依靠自己的勞動獲得收入維繫自己的日常生活,未成年人的生活費用主要由其監護人承擔,因此,無從談及“誤工”一說,審判實務中,一般不會獲得法院的支援。

此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五條:“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並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的規定,如果未成年人超過16週歲,而且有證據證明已經參加工作,當然可以主張誤工費。

誤工費用一般情況下只支付給受害者本人的,如果未成年人受到傷害,家長要求誤工費用的賠償法院是不予支援的,但是由於未成年人自己不能夠照顧自己,所以家長監護的時候付出了很大程度上面的勞動,所以這個時候可以要求對方支付家長相應的護理費用。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TAG標籤:#受傷 #小孩 #誤工費 #賠償 #家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