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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社會保險比例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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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武漢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爲28%,其中用人單位繳費比例爲20%、職工個人繳費比例爲8%;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比例爲10%,其中用人單位繳費比例爲8%,職工個人繳費比例爲2%;工傷保險繳費比例由社保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工商登記和主要經營生產業務確定,行業基準費率爲0.2%至1.9%之間,由用人單位繳納,職工個人不繳納;失業保險繳費比例爲2%,其中用人單位繳費比例爲1.5%,職工個人繳費比例爲0.5%;生育保險繳費比例爲0.7%,由用人單位繳納,職工個人不繳納。

武漢市社會保險比例是多少?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爲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覈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另外還需要提交相關材料接受審查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爲公民身份號碼。

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社會保險的繳費頻率要根據當地的平均工資來進行確定,用人單位需要承擔一部分,員工也需要承擔一部分。承擔員工部分的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必須承擔的責任,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或者不對員工進行購買社保的話,那麼是違反民法典的規定,將會受到相應的處罰。員工也可以要求其進行賠償。具體情況要根據實際情形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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