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普法知識館!
>
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高空墜物致人損害案件的歸責原則應當是無過錯原則。無過錯責任原則是指基於法律的特別,加害人對其行爲造成的損害沒有過錯也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條: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圖文推薦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