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法律規定或管轄協議確定管轄法院;
2、撰寫民事起訴狀;
3、到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訴狀及其副本;
4、人民法院受理後,符合起訴條件的,會立案。
訴訟這是對爭議解決最終方式,爭議方在合同中未約定仲裁條款,發生爭議後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或仲裁協議無效的爭議方可依法將爭議提交人民法院受理,由人民法院依據司法程序透過調查、作出判決、採取強制措施等來處理糾紛。
法院有管轄權的限制,對於建設工程合同的糾紛一般都由不動產所在地的專屬管轄,這就是說發生爭議只能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二、合同糾紛屬於什麼案件
合同糾紛屬於民事案件,一般是由合同當事人因財產關係或者人身關係問題產生的糾紛。
當事人可以透過和解或者調解的方法解決合同爭議。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中國仲裁機構或者其他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應當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仲裁裁決、調解書,拒不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是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給予支援,但是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三、合同糾紛如何處理
1、協商解決。
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可以透過協商的方式來解決合同糾紛問題。
2、調解。
合同當事人可以讓有關部門幫助調解來處理合同糾紛。
3、仲裁。
透過仲裁讓仲裁機構幫忙解決。
4、訴訟。
透過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尋求糾紛的方法來解決合同糾紛。
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交起訴狀,繳納訴訟所需要的費用,可以起訴合同糾紛問題。合同糾紛是民事案件,需要採用民事方法解決,當事人可以選擇去法院起訴來解決爭議,但有一定的時間限制,最長的訴訟時效是二十年。簽訂合同時,可以對合同糾紛的解決方法,合同糾紛的主要情形進行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