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觸犯刑法的重婚罪是共同犯罪嗎?
重婚罪不是共同犯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的行爲。如果雙方都符合法定情況,會分別判處重婚罪。
《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共同犯罪的認定標準是怎樣的?
1、必須是兩個或者兩個以上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兩個未達到法定責任年齡的未成年人共同實施危害社會的行爲,不構成共同犯罪。
2、共同犯罪人主觀上必須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3、共同犯罪人在客觀上必須有共同的犯罪行爲。
4、必須有共同的犯罪客體。
三、常見的重婚行爲有哪些?
(一)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
(二)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爲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三)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後或同時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此即兩個事實婚的重婚。
(四)與原配偶未登記而確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後又與他人登結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實婚後法律婚型。
(五)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
四、重婚屬於可撤銷婚姻嗎?
重婚不屬於可撤銷婚姻,重婚是無效婚姻,可撤銷婚姻包括以下兩種:
1、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爲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綜上,重婚案件中不存在主犯從犯之分,男女方均構成重婚罪的,會分別被判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構成重婚是有一定的條件限制的,比如男方是已婚人士,但女方對此完全不知情,這種情況下是不能追究女方的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