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當前位置:普法知識館>其他法律>訴訟仲裁>訴訟仲裁案例>不滿18週歲的少年犯能否構成累犯

不滿18週歲的少年犯能否構成累犯

普法知識館 人氣:2.84W
不滿18週歲的少年犯能否構成累犯

一、不滿18週歲的少年犯能否構成累犯?

不滿18週歲的少年犯不能構成累犯,累犯的認定標準是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

《刑法》

第六十五條【一般累犯】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規定的期限,對於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

第六十六條【特別累犯】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任何時候再犯上述任一類罪的,都以累犯論處。

二、累犯可以減刑嗎?

累犯可以減刑,但減刑有嚴格的條件限制。在刑事案件中,犯罪分子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捨己救人的;

(五)在抗禦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三、對累犯的減刑流程有哪些?

1、由執行機關向中級以上人民法院提出減刑建議書;

2、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對減刑案件進行審理;

3、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非經法定程序不得減刑。

雖然不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不能構成累犯,但是,滿16週歲不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不管構成哪一種刑事犯罪都需要承擔刑事責任。情節特別惡劣的犯罪行爲,刑事責任年齡最低是12週歲,但犯罪嫌疑人的年齡是12週歲的話,經最高檢核準才能定罪量刑。

TAG標籤:#少年犯 #累犯 #週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