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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伙詐騙罪中主犯怎麼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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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伙詐騙罪中主犯怎麼判刑

一、團伙詐騙罪中主犯怎麼判刑?

團伙詐騙案件中對主犯的判刑標準需要根據犯罪情節分析,詐騙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從重處罰。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對主犯的認定標準是怎樣的?

1、在犯罪集團中起組織、策劃、指揮作用的犯罪分子;

2、在聚衆鬧事中起組織、策劃、指揮作用的犯罪分子;

3、其他在共同犯罪活動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三、詐騙罪開庭後存在哪些情形的可以延期審理?

(一)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物證,重新鑑定或者勘驗的;

(二)檢察人員發現提起公訴的案件需要補充偵查,提出建議的;

(三)由於申請回避而不能進行審判的。

四、涉嫌詐騙罪在哪些情形可以監外執行?

構成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一)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

(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

對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項規定情形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五、涉嫌詐騙罪證據滿足哪些要求才能定罪?

(一)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

(二)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序查證屬實;

(三)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團伙詐騙案件中主犯的量刑要比從犯重,但法官是需要緊密結合犯罪事實量刑的,類似於多次實施詐騙,詐騙行爲造成受害人精神失常、自殺的,詐騙未成年人、老年人等弱勢羣體的錢財,結合詐騙數額,法院都會在法定範圍內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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