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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播淫穢物品罪牟利數額在多少元構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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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傳播淫穢物品罪牟利數額在多少元構成犯罪?

傳播淫穢物品罪牟利數額在多少元構成犯罪

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獲利五千至一萬元以上的構成犯罪,不構成犯罪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八條,製作、運輸、複製、出售、出租淫穢的書刊、圖片、影片、音像製品等淫穢物品或者利用計算機資訊網絡、電話以及其他通訊工具傳播淫穢資訊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3000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九條,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組織播放淫穢音像的;

(二)組織或者進行淫穢表演的;

(三)參與聚衆淫亂活動的。

二、傳播淫穢物品罪的立案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互聯網、移動通訊終端、聲訊臺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子資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以牟利爲目的,利用互聯網、移動通訊終端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子資訊。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以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定罪處罰。

(一)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影、表演、動畫等視頻檔案二十個以上的;

(二)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音頻檔案一百個以上的;

(三)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子刊物、圖片、文章、短資訊等二百件以上的;

(四)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的淫穢電子資訊,實際被點擊數達到一萬次以上的;

(五)以會員制方式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子資訊,註冊會員達二百人以上的;

(六)利用淫穢電子資訊收取廣告費、會員註冊費或者其他費用,違法所得一萬元以上的;

(七)數量或者數額雖未達到第(一)項至第(六)項規定標準,但分別達到其中兩項以上標準一半以上的;

(八)造成嚴重後果的。

總之,關於傳播淫穢物品罪,在調查的時候除了非法牟利額之外,還得考慮到嫌疑人傳播的淫穢物品的類別,次數,轉載人數和傳播的對象,如果像未成年人傳播淫穢物品的話,肯定是要從重處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