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當前位置:普法知識館>法律科普>刑事辯護>刑事處罰辯護>故意傷害二審判決之後還可以上訴嗎?

故意傷害二審判決之後還可以上訴嗎?

普法知識館 人氣:2.69W

一、故意傷害二審判決之後還可以上訴嗎?

故意傷害二審判決之後還可以上訴嗎?

二審後是不能再上訴的,二審判決即爲終審判決。根據《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第二審的判決、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都是終審的判決、裁定。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就第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全面審查,不受上訴或者抗訴範圍的限制。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就第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全面審查,不受上訴或者抗訴範圍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訴的,應當對全案進行審查,一併處理。第二審的判決、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都是終審的判決、裁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三條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就第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全面審查,不受上訴或者抗訴範圍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訴的,應當對全案進行審查,一併處理。

第二百四十四條 第二審的判決、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都是終審的判決、裁定。

二、故意傷害罪的犯罪構成要件有哪些?

(一)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爲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並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其中,已滿14週歲末滿16週歲的自然人有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行爲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不滿18週歲不能成爲不承擔刑事責任的根據,只能構成法定的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一個量刑情節。

(二)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故意。即行爲人明知自己的行爲會造成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結果,而希望或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在一般情況下,行爲人事先對於自己的傷害行爲能給被害人造成何種程度的傷害,不一定有明確的認識和追求。無論造成何種程度的結果都在其主觀犯意之內,所以,一般可按實際傷害結果來確定是故意輕傷還是故意重傷。故意輕傷的犯罪還存在犯罪未遂問題。但對重傷意圖非常明顯,例如企圖嚴重毀容,並已着手實施的行爲,由於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即使未造成任何實際傷害,也應按故意重傷罪(未遂)定罪量刑。

(三)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權,所謂身體權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體、器官和其他組織的完整性爲內容的人格權。應注意的是,本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體權,因此,故意傷害自己的身體,一般不認爲是犯罪。只有當自傷行爲是爲了損害社會利益而觸犯有關刑法規範時,才構成犯罪。

(四)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行爲人實施了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爲

綜合上面所說的,故意傷害如果已經是二審了,那麼對於二審的結果當事人就必須要履行自己的義務,即使有任何的不服也不可以再上訴,二審是屬於終審判決,如果不服在一審的時間提出來就需要收集相關的證據來證明相關的事實情況,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權益。

TAG標籤:#二審 #上訴 #故意傷害 #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