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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逃罪法院會判多久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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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脫逃罪法院會判多久時間?

脫逃罪法院會判多久時間?

脫逃罪法院的判刑,是根據《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條 【脫逃罪】依法被關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脫逃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劫奪被押解人員罪】劫奪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構成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逃離羈押、改造場所。羈押場所主要是指看守所。改造場所主要指監獄、勞動改造管教隊、少年犯管教所等。另外,押解犯罪分子的路途中,也應視爲監管場所範圍。譬如,被逮捕的罪犯在被押送至人民法院應訴受審的途中脫身逃跑的,被判刑的罪犯在被押解至勞改機關關押的途中,跳車、越船脫逃的均是脫逃行爲。行爲人的逃跑方法有使用暴力脫逃與未使用暴力脫逃兩種,未使用暴力脫逃,是指行爲人尋找機會,創造條件,乘司法工作人員不備而逃跑。

使用暴力脫逃,是指行爲人透過對司法工作人員施以毆打、捆綁等暴力行爲,或者威脅、恐嚇等脅迫行爲,而擺脫其監管控制。從人數上看,有單個人逃跑的,也有數人共同逃跑的。無論採取什麼形式脫逃,都不影響本罪的成立。脫逃的形式屬於量刑情節。但是,如果脫逃中犯有重傷害或者故意殺人的,應按處理牽連犯的原則,從一重罪處罰。對於多數人集體脫逃的,應按共同犯罪論處。

本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必須是依照本法與刑事訴訟法被關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即一是依法被拘留、被逮捕的未決犯;二是已被判處拘役以上刑罰,正在勞改機關服刑的已決犯。只有上述兩種人才能成爲本罪主體。被行政拘留或勞動教養的人逃跑的,不構成本罪。

在司法實踐中 ,對於犯罪分子脫逃的情況,是需要基於實際的違法事實後果來進行認定的,特別是對於有關情況處理,是基於脫逃的方式和手段來進行認定的,如果涉及到造成了嚴重的違法事實的,是需要從嚴進行判決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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