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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重傷二級量刑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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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重傷二級量刑標準是什麼?

交通事故等級一般分爲四種,輕微、一般、重大、特大事故,程度越深,賠償金額越大,如果涉及到酒駕、逃逸等就會構成刑事案件,需要承擔刑事責任,而不再是民事賠償責任。那麼你知道交通事故重傷二級量刑標準是什麼嗎?下面我們透過本文一起來看一下吧。

一、交通事故等級劃分

輕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輕傷1至2人,或者財產損失機動車事故不足1000元,非機動車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傷1至2人,或者輕傷3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不足3萬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不足6萬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事故。

二、交通事故重傷二級量刑標準

重傷1人 主要責任以上 酒駕、毒駕、逃逸、超載等情節的才構成交通肇事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依據《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爲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以上就是關於交通事故重傷二級量刑標準問題。我們可以看出,交通事故重傷二級不一定會構成刑事案件,因而不存在什麼量刑標準,只需要承擔民事賠償。但如果交通事故重傷二級加上酒駕、毒駕或者逃逸等情況,就構成交通肇事罪,將承擔民事賠償以及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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