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1、客體要件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罪侵犯的客體爲雙重客體,即國家的發票管理秩序和稅收秩序。我國《稅收徵收管理法》規定:“發票必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稅務主管部門指定的企業印製;未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稅務主管部門指定,不得印製發票。”
2、客觀要件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違反國家有關發票管理法規,實施了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的行爲。
3、主體要件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罪中,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單位也可以構成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罪的主體。單位犯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罪的、實行兩罰制。
4、主觀要件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直接故意,一般以營利爲目的。
二、非法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罪怎麼判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零九條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罪】僞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僞造、擅自制造的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發票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三、非法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罪滿足什麼條件才能判緩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十二條 【適用條件】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非法制造的發票本身就不能使用,而且非法制造發票也要承擔刑事責任,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可能會被判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也有可能是2~7年不等有期徒刑,非法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所取得的盈利是贓款,公安機關要進行收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