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容留他人吸毒判拘役一般幾個月?
容留他人吸毒的違法者若是被判拘役那麼一般會被拘役一到六一個月。
《刑法》
第四十二條 拘役的期限
拘役的期限,爲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
第四十三條 拘役的執行
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在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第四十四條 拘役刑期的計算和折抵
拘役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容留他人吸毒的處罰規定
1、《刑法》
第三百五十四條: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毒品犯罪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二條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條的規定,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定罪處罰:
(1)一次容留多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2)二年內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3)二年內曾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受過行政處罰的;
(4)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5)以牟利爲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6)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嚴重後果的;
(7)其他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向他人販賣毒品後又容留其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並向其販賣毒品,符合前款規定的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定罪條件的,以販賣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數罪併罰。
容留近親屬吸食、注射毒品,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作爲犯罪處理;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可以酌情從寬處罰。
3、《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三)》
第十一條[容留他人吸毒案(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條)]提供場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1)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兩次以上的;
(2)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
(3)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被行政處罰,又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4)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5)以牟利爲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6)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嚴重後果或者其他情節嚴重的。
吸毒的行爲雖然違反但是並不構成刑事犯罪,但容留他人吸毒的行爲一旦實施,不管容留的目的是否是爲了獲得非法利益,都有可能會構成會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該罪名一旦成立,犯罪分子會被判處支付罰金,同時還會被責令承擔拘役等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