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情況而定。若數罪併罰法定刑爲不滿五年,則追訴時效爲五年;若數罪併罰法定刑爲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則追訴時效爲十年;若數罪併罰法定刑爲十年以上,則追訴時效爲十五年;若數罪併罰法定刑爲無期徒刑,死刑,則追訴時效爲二十年。
《刑法》第八十七條,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爲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爲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爲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爲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爲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覈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