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對行政機關或者其工作人員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爲不服時,此時可以向上一級主管機關申請進行行政複議。自然啓動行政複議程序需要書寫的行政複議申請書,而我國對行政複議的機關和具體行政複議的期限也是有嚴格要求的。一般超過規定期限申請行政複議的,此時不會再受理案件,不過此時沒有超過行政訴訟期限的,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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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行政複議的期間能被拘留嗎
您好,很高興爲您解答關於申請行政複議的期間能被拘留嗎的問題, 行政複議期間具體行政行爲不停止執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執行:(一)被申請人認爲需要停止執行的;
(二)行政複議機關認爲需要停止執行的;
(三)申請人申請停止執行,行政複議機關認爲其要求合理,決定停止執行的;
(四)法律規定停止執行的。
被處罰人不服行政拘留處罰決定,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可以向公安機關提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的申請。公安機關認爲暫緩執行行政拘留不致發生社會危險的,由被處罰人或者其近親屬提出符合規定條件的擔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標準交納保證金,行政拘留的處罰決定暫緩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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