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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擔保債權的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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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債權是指保證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按照約定履行或者承擔連帶責任並履行債務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那麼保證擔保債權要如何實現呢?本站小編整理了有關擔保債權的內容,請閱讀下面的文章進行了解。

保證擔保債權的實現

作爲《擔保法》所規定的五種擔保方式之一,保證擔保是唯一的人的擔保,債權人應當依法行使擔保權利,積極向保證人主張保證債權。根據擔保法的規定,要實現保證債權利益,一般保證的債權人應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法律規定的保證期間內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仲裁;連帶責任的保證人應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內和法律規定的保證期間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否則保證人將免除保證責任。

1、保證合同的訴訟時效

訴訟時效是指權利人在法定期間內不行使權利,持續達到一定期間而致使其請求權消滅的法律事實。

一般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從判決或者仲裁裁決生效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合同的訴訟時效,也就是說,當案件經過一審、二審最終發生法律效力時,應開始計算保證合同的訴訟時。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從債權人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合同的訴訟時效,一般來說,應當從債權人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書面通知送達之日的次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合同的訴訟時效。一般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不中斷。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止的,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同時中止。

2、保證債務的承擔

(1)連帶共同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限滿沒有履行債務,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連帶共同保證的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向債務人不能追償的部分,由各連帶保證人按其內部約定的比例分擔;沒有約定的,平均分擔。

(2)按份共同保證的保證人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

(3)最高額保證合同的不特定債權確定後,保證人應當對在最高債權額限度內就一定期間連續發生的債權餘額承擔保證責任。

(4)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債權履行期間屆滿後,向債權人提供了債務人可供執行財產的真實情況的,債權人放棄或者怠於行使權利致使該財產不能被執行,保證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在其提供可供執行財產的實際價值範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5)第三人向債權人保證監督支付專款專用的,在履行了監督支付專款專用的義務後,不再承擔責任。未盡監督義務造成資金流失的,應當對流失的資金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6)保證人對債務人的註冊資金提供保證的,債務人的實際投資與註冊資金不符,或者抽逃轉移註冊資金的,保證人在註冊資金不足或者抽逃轉移註冊資金的範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以上就是本次本站小編爲大家整理帶來的有關保證擔保債權的實現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他擔保債權方面的問題沒有得到解決,歡迎免費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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