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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收標準是什麼? - 企業用交土地使用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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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土地使用稅的徵收沒有一個例外,每個人都需要遵守並繳納費用,新晉企業對這些規定卻不是那麼熟悉,那麼爲了讓企業更快更順利的發展我們需要了解以下幾個問題,那就是企業用交土地使用稅嗎,還有企業土地使用稅的徵收標準又是什麼,我們透過下面的資料來了解一下。

企業用交土地使用稅嗎,徵收標準是什麼?

土地使用稅是以城鎮土地爲徵收對象,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稅。目前,企業只要有屬於自己的房屋(企業產權房),都要按規定交納土地使用稅。

一、土地使用稅的徵收標準:

根據我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只有城鎮的土地需要徵收稅費,因此,土地使用稅通常都指城鎮土地使用稅。城鎮土地使用稅,以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範圍內的土地爲徵稅對象,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爲計稅依據,按規定稅額對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徵收。其稅額標準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確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間。土地使用稅按年計算、分期繳納。具體單位稅額各地差異較大,請諮詢您所在地地方稅務局。

二、土地使用稅的徵收方式:

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申報:納稅人首次申報城鎮土地使用稅前,應先在稅務機關辦理城鎮土地使用稅資訊登記,填寫《土地使用稅資訊登記表》。資訊登記完成後,即可辦理城鎮土地使用稅申報,申報時應填寫《城鎮土地使用稅申報表》。

三、土地使用稅的徵收時間:

按《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的規定:城鎮土地使用稅實行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的徵收方法,具體納稅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如何分期繳納應問一問你企業的稅務專管員);以出讓或轉讓方式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由受讓方從合同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合同未約定交付時間的,由受讓方從合同簽訂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的此條規定,結合你單位的情況,應該從09年12月起開始申報納稅);城鎮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爲計稅依據,土地面積計量標準爲每平方米。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按下列辦法確定:

1、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單位組織測量土地面積的,以測定的面積爲準。

2、尚未組織測量,但納稅人持有政府部門核發的土地使用證書的,以證書確定的土地面積爲準。

3、尚未核發土地使用證書的,應由納稅人申報土地面積,據以納稅,待覈發土地使用證以後再作調整。

就上述文章來說,我們總結了關於企業用交土地使用稅嗎這個問題,一般情況下都需要向國家交土地使用稅。具體徵收稅額應當根據當地的稅務局徵收爲準。土地使用稅的徵收標準主要是依據我國的相關規定來徵收的,所以不需要對徵收有任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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