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當前位置:普法知識館>法律生活>住房保障>經濟適用房>劃拔用地的土地使用稅需要交嗎

劃拔用地的土地使用稅需要交嗎

普法知識館 人氣:2.31W
時間:2023-12-17 21:44:51瀏覽:2970次來源:本站小編整理一般來說,劃撥用地的土地使用稅也是需要繳納的,具體繳納多少則按照納稅人實際佔有的土地面積以及土地所在地區爲計稅依據,只有極少部分土地不需要繳納土地使用稅包括國家機關、軍隊自用的土地、公共用地等等。
劃拔用地的土地使用稅需要交嗎

一、劃拔用地的土地使用稅需要交嗎

劃撥的土地需要交納土地使用稅,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爲計稅依據,依照規定稅額計算徵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三條 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爲計稅依據,依照規定稅額計算徵收。前款土地佔用面積的組織測量工作,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第四條 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年稅額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六條 下列土地免繳土地使用稅:

(一)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土地;

(二)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蹟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廣場、綠化地帶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於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

(六)經批准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土地,從使用的月份起免繳土地使用稅5年至10年;

(七)由財政部另行規定免稅的能源、交通、水利設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按照稅法規定,施工企業可以享受的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稅優惠包括:

(一)按照《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的規定,經批准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用地,從使用的月份起免稅5年至10年。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用地以土地管理機關出具的證明檔案爲依據確定;具體免稅期限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局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行確定。

(二)企業辦的學校、醫院、託兒所、幼兒園,其用地能與企業其他用地明確區分的,可以比照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事業單位自用的土地,免徵土地使用稅。

(三)按照規定,對於企業徵用耕地,凡是已經繳納了耕地佔用稅的,從批准徵用之日起滿一年後開始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稅,在此以前不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稅,但是徵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繳納耕地佔用稅的應從批准之次月起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稅。

二、劃拔土地的土地使用稅如何繳納?

1、土地使用稅自取得土地使用權開始繳納,每年繳納一次。

2、土地使用稅以土地使用證確認的面積爲計稅依據。土地使用稅應納稅額=土地使用面積×相應土地等級稅額

3、尚未核發土地使用證的,暫以土地管理部門出具的“土地出讓(轉讓)合同”或“土地劃撥通知單”等證明檔案確認的面積爲計稅依據;實際佔用面積超出土地使用證確認面積的,暫以土地管理部門出具的有關證明檔案確認的面積爲計稅依據;對土地管理部門尚不能確認面積的應稅土地,納稅人應據實申報,地方稅務機關覈實計稅。

綜上所述,土地使用稅其實就是指國家對於特定範圍內,對使用該土地的單位或個人以其實際佔用該土地實際面積爲計稅標準,按照規定的稅額計算徵收的一種稅,至於劃撥土地的話也是需要交土地使用稅的,除非所劃撥土地用途類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六條中的任何一個情況的話就不需要。

TAG標籤:#劃拔 #土地 #用地 #使用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