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的判刑根據是否造成嚴重後果分為兩種情況:
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造成嚴重後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罪侵犯的客體為公共安全,所以並非實施了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的行為就構成本罪構成本罪還需要危害公共安全。法律依據:《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條
破壞電力、燃氣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設備,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條
破壞交通工具、交通設施、電力設備、燃氣設備、易燃易爆設備,造成嚴重後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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