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當前位置:普法知識館>律師解答>刑事辯護解答>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挪用資金罪立案追訴標準6萬了嗎

挪用資金罪立案追訴標準6萬了嗎

普法知識館 人氣:1.94W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在1萬元至3萬元以上,超過3個月未還的;
2.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在1萬元至3萬元以上,進行營利活動的;
3.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在5000元至2萬元以上,進行非法活動的。

挪用資金罪立案追訴標準6萬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