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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於財產轉移 - 離婚前給父母的錢3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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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前給父母的錢3萬,是否屬於財產轉移
離婚前給父母的錢3萬,是否屬於財產轉移
離婚前錢給父母是屬於轉移財產的行為,因為沒有離婚前屬於共同財產。如果數額小的話,可以説是給父母送的禮。數額較大肯定屬於財產轉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