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時候可以申請撤銷仲裁
第一種是申請撤回仲裁申請,即仲裁委員會會受理仲裁申請事情後,仲裁申請人主動撤回仲裁申請的情形;《北京市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第三十七條規定:(一)申請仲裁後,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可以請求仲裁庭根據其和解協議的內容製作裁決書,申請人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請。(二)組庭前申請人撤回仲裁申請的,撤銷案件的決定由本會作出;組庭後申請人撤回仲裁申請的,撤銷案件的決定由仲裁庭作出。(三)組庭前申請人撤回仲裁申請的,本會退回預收的案件受理費,但可根據實際情況收取部分案件處理費;組庭以上是什麼時候可以申請撤銷仲裁的回答如有需要可以通過我們本站網委託您所在地區的律師來幫助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