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章是違反交通管理的行為。交通違章的違反可能給社會、團體、企業、學校以及其他組織帶來不便,對社會的管理帶來很多不確定因素。凡是車輛、行人違反交通管理規章制度和機關、團體、企業、學校及其他組織或個人未經公安機關批准隨意佔用道路擺攤設點、停放車輛、堆物作業、搭棚蓋房,以及進行集市貿易和其他妨礙交通的活動,均屬交通違章。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邊玩手機邊開車屬於違法的行為嗎
屬違法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 駕駛機動車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在車門、車廂沒有關好時行車;
(二)在機動車駕駛室的前後窗範圍內懸掛、放置妨礙駕駛人視線的物品;
(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四)下陡坡時熄火或者空擋滑行;
(五)向道路上拋撒物品;
(六)駕駛摩托車手離車把或者在車把上懸掛物品;
(七)連續駕駛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
(八)在禁止鳴喇叭的區域或者路段鳴喇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等相關法律,對手持使用電話、電子設備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駕駛行為的,罰300元,記2分。
值得注意的是,該規定處罰對象並不僅限於“開車打手機”,而是包括手持撥打、接聽等使用電話的;刷微信、刷微博,看短信、看新聞,網購、打遊戲、看視頻等操作使用移動電子設備行為的;以及手持飲食、吸煙等其他妨礙安全駕駛行為。
對於使用藍牙耳機接電話等沒有接觸性電子設備的行為,交警不予處罰。對於等紅燈、靠邊停車等機動車停駛狀態下使用手機的,在確定未影響交通安全、未造成嚴重後果的前提下,予以警告;但對影響交通安全,造成交通大面積擁堵,或造成交通事故的,要按照相關規定給予處罰。